去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达成了三项协议,其中的能源领域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之间的合作机制,具体含义是:发达国家的政府或企业,以资金和技术投入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为此,我国科技部通过财政部向亚行提出该项目的申请,亚行同意资助我国西部省区7000万美元,并选择甘肃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试点省份。
据了解,亚行官员已经与甘肃省科技厅、省能源研究所、以及甘肃电力燃烧工程技术中心、甘肃洁源风电有限公司的专家教授,就有关能源领域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合作进行了协商,亚行官员表示,将优先扶持甘肃省开发太阳能与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