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
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近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浙经信资源[2012]146号)。
主要内容为:“该项目建设地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青峙工业区,主要为新建气体分离装置、异辛烷装置、丙烷脱氢装置、氢气提纯装置、甲乙酮装置等,经审查,原则同意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备查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浙经信资源[2012]146号)。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