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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及建议选举监事
2010-06-29 09:28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0-01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及建议选举监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美军先生及李整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辞职

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均确认,於本公告日期,概无与董事会及/或监事会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辞任之其他事宜須提请股东注意。黄幼和先生、巩君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需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本公司借此机会向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任期內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建议选举监事

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由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母公司)提名为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的委任須经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整先生:48岁,母公司审计处处长。李先生毕业于四川省二党校函授经貿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李先生于一九八零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重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销售处副处长、销售处党总支书记及重钢集团矿业公司副总经理。

李美军先生:44岁,母公司法律事务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李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李先生于1988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湛江工贸东华经销部副经理、母公司湛江工贸集团南宁经营部经理、母公司法律事务室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律事务室副主任。

待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的委任后,各自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将不会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各自的任期将自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取股东批准委任开始,至新一届监事会成立止。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在过往三年內均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且(i)与董事、监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联;(ii)概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第XV部界定的任何权益;及(iii)概无在本公司或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均确认概无其他事宜須提请股东注意,且概无与其各自委任有关的其他任何資料須根据上市規則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0-02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谨订于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正,在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邮编:400084)本公司三会议室举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适用于本公司A股股东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司H股股东另行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

3、会议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黄幼和先生自2010年8月18日起辞任本公司监事。

2、 审议及批准巩君女士自2010年8月18日起辞任本公司监事。

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整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美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李整先生、李美军先生简历见附件1)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股东

截至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如不能亲自出席,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

2、登记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10年8月16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842582/68845430

传真:023-68849520

6、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整先生:48岁,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母公司)审计处处长。李先生毕业于四川省二党校函授经貿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李先生于一九八零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重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销售处副处长、销售处党总支书记及重钢集团矿业公司副总经理。

李美军先生:44岁,母公司法律事务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李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李先生于1988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湛江工贸东华经销部副经理、母公司湛江工贸集团南宁经营部经理、母公司法律事务室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律事务室副主任。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黄幼和先生自2010年8月18日起辞任本公司监事。      
2 审议及批准巩君女士自2010年8月18日起辞任本公司监事。      
  以下第3、4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获选股数

 

(累积投票方式)

 

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整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美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附件3: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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