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化工生产的是以松节油为主要原料,生产合成樟脑、合成樟脑中间产品和副产品、冰片等精细化工产品。柯维龙持有56.85%的股权,加上弟弟柯维新20.6%的股份,柯氏兄弟共控有青松化工77.45%的股权。
发展沿革是笔糊涂账
如今的青松化工是柯氏兄弟的。但是究其历史,说它是国企变身的民企更为恰当。就如青松化工之前宣传资料上的显示,它成立于1958年。这其实是建阳市化工总厂成立的时间,而青松化工一开始确实就如化工总厂的儿子一般,只是很快就被“亲父”拱手他人。
2010年1月成立时,青松化工的注册资本210万元,其中,柯维龙的龙兴贸易以存货和货币资金出资110万元,化工总厂以机器设备出资100万元。化工总厂为国有企业,股东为建阳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中心。而龙兴贸易投入的存货是设立青松化工的前一天从化工总厂购买所得。
不过,二者以实物出资均未进行资产评估,不符合《公司法》(1999年修正)第二十四条“实物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的规定,也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2001年12月,化工总厂投入的设备被化工总厂作为整体生产经营性资产的一部分出售给了柯维龙。这里面还有一段有趣的小插曲。2001年9月,化工总厂在出售生产经营性资产时,在媒体上刊登了出售公告。第一次公开竞价出售时,最低起售价680万元,但却无人问津。于是,它又于10月第二次拍卖,最低起售价640万元,这次,只有它的合作伙伴柯维龙出现。于是,柯维龙自然低价接手了化工总厂,而且总价只需750万元。
不仅低于评估值1159.48万元的成交价让这次资产转让程序存在一定瑕疵,转让完成后,青松化工还存在一段时间的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化工总厂不仅将自己贱卖给柯维龙,还将青松化工的股权一起搭上。
2002年5月,柯维龙现金补足了之前化工总厂的出资。他还将这以640万元低价取得的资产评估作价1300.4万元投入到青松化工。此时,青松化工的注册资本增至1600万元。即使之后已补足,但是化工总厂当时的行为还是违反了《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
青松化工对此还认为化工总厂出售整体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时候完整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等过程,这是对设立时实物出资未进行评估的补救。而龙兴贸易的出资,保荐机构也承认由于未进行评估,尚难以认定是否足额。但是,保荐机构并没有提出相关解决措施,这一点也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因为,建阳市工商局2009年表态,不会对青松化工的瑕疵行为进行处罚。
2003年5月,柯维龙将300万元的出资转让给了南平国投。2004年1月,南平国投与其他股东签订协议,该协议称2004年南平国投不参与青松化工的日常经营管理,只收取固定的税后利润,其年税后利润按南平国投出资额的15%计算。这一点不符合原《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规定。但是,青松化工认为,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允许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的分红方式,所以此协议有效。
青松化工很聪明地打了一个擦边球,但协议毕竟是2004年签订并实行的,无论如何,青松化工在做这一决定并付诸于行动时,都无视当时的法律规定。
南平国投还在2004年将股权按原始出资额计价转让给柯维龙等人。转让过程并没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等手续,转让行为存在瑕疵,而且这一行为是事后才去找南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
综上而言,青松化工的历史实在是一笔糊涂账,屡屡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不说,还频频跟国有企业发生关系并占利益上风。
安全生产如何过关
日前,青松化工实际控制人柯维龙被曝行贿。理财周报记者在中国法院网上查到2007年刊载的有关当年建阳市消防大队长魏旭文受贿一案的消息。柯维龙曾向这位消防大队长行贿1万元,以便于让青松化工的新厂房建设顺利通过审核。
行贿不会被立案侦查,但柯维龙的这一行为却不得不让人对青松化工的安全生产进行质疑。如果当年青松化工的新厂房是严格按照消防规定建设的,何必要去通过行贿这一见不得人的手段?这只能说明,青松化工当年建设的厂房并没有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不达标。
松节油是易燃易爆物品,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燃点仅为53摄氏度。据理财周报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今,新闻媒体报道出来的由松节油引发的爆炸及火灾就有5起。
柯维龙用1万块钱草率解决生产安全的问题,这样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如果上市,生产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跟创业板不靠谱
创业板对科技含量的要求较高,青松化工却很难跟高科技攀上关系,上创业板实在有些不适宜。一是其目前仅有的一项专利还是上市之前突击购买的,2009年4月起,厦门大学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青松化工使用其专利,期限为5年,青松化工只有该专利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是其毛利率偏低,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青松化工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23%、20.58%、19.51%和22.11%。
此外,出口退税对青松化工影响较大。2009年,青松化工出口退税额为694.5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2.34%。这得益于2008年年底国家将合成樟脑等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上调至9%。2007年7月1日,国家下调了这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5%,所以2007—2008年,出口退税对青松化工贡献的利润都不高。由此可见,这两成的利润摇摆不定,随时会出现两成利润消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