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留在矿井下容易引发事故,对空排放既浪费能源又污染环境,坚持抽采利用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还能“变废为宝”。
在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说,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2005—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预算内资金15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政府资金994亿元用于瓦斯防治,实现了瓦斯抽采利用量大幅上升。
数字显示,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53亿m3,增幅130%;利用量16亿m3,增长160%;地面煤层气产量5亿m3,是2005年的14倍。今年上半年,全国瓦斯抽采量32.4亿m3,利用量10.7亿m3。截至今年7月份,累计施工煤层气井3400多口,产能达到25亿m3。
张国宝介绍,目前我国煤矿已经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配套支持、银行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安全投入体系。2005—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预算内资金15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政府资金994亿元,用于瓦斯防治;安排产业升级资金14亿元,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出台了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规定45户重点企业按吨煤不低于15元提取;在金融系统的支持下,全国299处原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有283处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全国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7.5%的低瓦斯矿井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