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质量是贯穿经济普查工作始终的生命线,做好经济普查能源消费报表的审核,是保证能源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为此,黑龙江省大庆市经济普查能源数据审核工作在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能源普查数据审核工作的基础上,着重从以下四个环节加强经济普查能源数据质量审核和控制。
一、强化能源统计报表基础数据审核。一是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建设,从源头提高数据质量。二是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经济普查制度有关规定,通过细化计算机审核,增加指标间、表种间的逻辑关系审核,有效地控制数据质量。此外,还特别加强了对中省直大企业能源报表数据逻辑性和合理性方面的审核,特别是能源消费品种与经营性质、地区特点是否相符,能源消费量与金额是否配比,能源单价是否超出正常区间,生产和收入增长与能源消费的相互关系,企业性质与能源消费品种的联系、季度、年度间数据的异动变化等方面的分析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并对查询结果认真记录,及时更正,努力提高能源普查表的数据质量。
二、强化经济普查数据与相关年定报数据比对审核。一是基层数据的比对审核。我们主要针对规模以上工业及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开展经济普查能源数据与年定报能源数据审核比对工作。二是综合能源消费数据比对审核。我们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住宿业和餐饮业单位经济普查能源消费汇总数据,与年定报能源消费汇总数据比对审核,主要是做到“二个匹配”。企业经济普查能源消费量和分品种数据,与相应口径的年定报数据基本匹配。企业能源消费增长与生产(经济)增长相匹配,对于数据波动较大或差异较大的情况,应及时审核查询,核实后及时更正或说明原因。
三、强化与有关部门能源数据的对比审核。根据能源供给和使用的对应关系,从能源供应和消费两方面入手,开展企业普查能源消费数据,与能源供应和管理部门相应的能源数据的对比审核。主要做到“四个基本一致”。一是与电力部门数据对比审核。全市及分行业大类经济普查电力消费数据,与供电公司提供的分行业数据一致,或基本一致。二是与市政公用部门数据对比审核。全市及第三产业主要行业经济普查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城市客运用油消费数据,与市政公用部门提供的有关基本一致。三是与交通运输部门对比审核。全市及有关行业经济普查交通运输成品油消费数据,与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分析比对数据的基本一致。四是利用供电、供气等部门掌握的电力、燃气等消费大户企业数据,对有关企业普查上报的相应能源品种消费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做到普查数据与部门掌握的常规统计数据基本一致。
四、强化全社会能源平衡表中能源消费量衔接性审核。根据国家和省能源核算要求,我们建立的全社会能源核算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近年来,我们编制的全社会能源平衡表及主要行业能源消费数据,已经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并把有关能耗数据,作为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予以确认公布。因此,历年的全社会能源核算数据,就是审核和评估经济普查能源消费数据的重要参照标准和依据。同时,经济普查有关能源消费数据,也是评价全社会能源核算数据的依据,二者相辅相成。对此,我们将已使用的全社会能源平衡表中能耗数据反馈给相关专业作为审核把关的重要依据,各专业充分利用全社会能耗统计数据,将其作为相互印证的依据。从能源供应和消费两方面,把经济普查能源消耗数据与全社会能源平衡表数据,进行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品种,以及相关行业和比例结构的参照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