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气瓶充装环节,全区气瓶充装单位实行充装许可证制度。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对全区气瓶充装站实行充装许可证制度,现在充装许可率基本达到100%。目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规则》,该区正在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全区的充装站将按规则重新进行评审,要求每个充装单位都要达到新规则条件,确保气瓶充装安全。
其次,在气瓶检验环节,重点抓气瓶检验单位的核准和检验质量。
据统计,广西壮族自治区目前已取得许可证的气瓶检验机构共58家,其中无缝气瓶38家、焊接气瓶4家、溶解乙炔气瓶16家,这些检验机构负责对全区的工业气体气瓶进行定期检验。
第三,在气瓶使用管理方面,广西质监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对气瓶实施产权转移,即由用户转到充装单位,实行定点充装。今年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登记,颁发使用证。目前,全区已完成登记发证的气瓶达到60%。
第四,在气瓶日常安全监察方面,各级质监部门对气瓶的充装、检验等环节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消除隐患。
据了解,目前广西工业气体充装单位共有110家,在这些企业中,采用空分装置既制气又卖气的企业有61家,其余为气体经销商。其中销售液氯的企业4家、液氨6家、二氧化碳12家、氧氮氩82家、溶解乙炔25家、工业焊割气2家。据统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拥有无缝气瓶13万多只、溶解乙炔气瓶2.6万多只、焊接气瓶5200只、专用工业焊割气气瓶5000多只。此外,部分工矿企业、大型项目施工工地等采用储罐储存、管道集中供气的方式使用,气体类型主要有液氨、液化石油气、压缩空气、液氧、液氮、二氧化碳等。这些工业气体的使用,对广西的工业、基础建设乃至人民生活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全国相比,广西工业气瓶数量和工业气体用量都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