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物价检查所接到举报电话后,经过调查发现,今年9月下旬,鄂尔多斯市5家气体生产经营企业相互串通协商后达成价格协议,在位于东胜区布日都梁镇的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气体价格上调通知》,并向用户发放 ,准备统一调医用氧气、乙炔气、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气6种气体产品的销售价格。以氧气、乙炔气为例,工业氧气原销售价为11元—18元/瓶不等,上调后的价格为20元/瓶。乙炔气原销售价为51元—60元/瓶,市场销售价75元/瓶,上调幅度较大。气体产品的用户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大型工矿企业和医疗单位,如果按新价格执行,势必增加相关单位的运行成本,对地区市场价格的稳定和就医费用造成一定的影响。
鄂尔多斯市物价检查所所长张林指出,这5家气体经营企业串通涨价的行为,属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该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收回了向用户发出的《气体价格上调通知》,6种气体产品继续按正常价格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