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中国化工报》记者谢昭萍从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获悉,16项国家气体标准通过55名委员网络投票表决最终通过修订。它们是《工业氧》、《工业氮》、《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纯氧、高纯氧和超纯氧》、《气体中微量氢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气体分析校准混合物组成的测定和检验 比较法》、《气体分析词汇》、《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纯氦、高纯氦和超纯氦》、《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化业氮》、《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电子工业用气体 氮》、《电子工业用气体 氢》、《电子工业用气体 磷化氢》、《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化硼》等16项国家气体标准。
气体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西南化工设计研究院气体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王少楠说,气体标准是气体产品市场准入的关键,已经成为市场规则体系的一部分。(摘自《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