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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综述
“工业氧经营部“私卖医用氧
2007-09-17 00:00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N见习记者 弓少星 本报记者 王浩志

    本报讯 昨日,一位哮喘病患者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吸了一家氧气经营部提供的氧气后,咳嗽得厉害,怀疑是工业氧。记者暗访发现,这家工业氧气销售部在仓库内暗藏11瓶医用氧偷偷销售。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当场暂扣11瓶医用氧,并责令该经营部负责人到药监局接受处罚,对医用氧来源和去向将一查到底。

    昨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位于台江祥坂路上的这家工业氧气销售部。一男子A对记者说,他这里销售的医用氧都是从正规化工厂弄出来的,质量绝对没问题。

    男子挪动一个钢瓶说:“你看,这里还有化工厂的标志。”记者仔细看了看,只见一张落满灰尘的标签上,确实印有福州某化工厂字样。

    在该经营部仓库墙壁上,贴着一张危险化学气体经营许可证,上面写着台江乐达工业气体经营部,许可销售二氧化碳、工业氧气、氩气和氮气。记者注意到,医用氧并不在其经营范围。

    记者指着钢瓶标签问,这个标签太旧了,里面气体有没有过期啊。这时又进来一名男子B,他说,气体质量绝对有保障,并称还是通过熟人才从化工厂里弄出来的。对方开出40元一瓶卖给记者,充气价是6升10元,10升18元。记者在其购买医用氧的收据上发现,进价20元/瓶,而用途并非销售。

    昨日下午3时30分,记者与福州药监局稽查科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乐达经营部。经营部郑女士称法人代表王某娟在江西。

    稽查科工作人员找出了11瓶混藏在其他工业气体内的医用氧,发现其根本不符合国家对医用氧管理的有关规定。钢瓶上未清晰标明“医用氧”字样,钢瓶标签上没有生产日期和出厂检查员字样,不可能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

    执法人员随后给该经营部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单,并将11瓶医用氧运回药监局专用储藏室暂扣,责令其法人代表尽快到该局接受处罚。这些医用氧是否是工业氧冒充的,还有待检测。

    药监局安全技术处张科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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